关于做好2021年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员工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晋财教〔2021〕50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的通知(晋教财〔2019〕99号)、《关于报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1〕81号)、《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院学字〔2018〕4号),现将我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公司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员工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员工。
二、评审办法
1.员工资助工作组依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的通知,严格认定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2.员工资助工作组依据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员工手册》中《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违反评审程序的班级,一经查实,将依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审要求
1.员工资助工作组对班级员工资助工作小组提交的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员工建议名单进行初审,经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员工工作部资助科。
2.员工资助工作组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切实把评选工作与员工的日常管理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严禁“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不得擅自扩大资助面并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员工工作科
2021年10月15日